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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后粤首次药品招标开锣在即
发布时间:2009-06-23 03:39:28
    金额200多亿,涉及省内外药企4000多家,药物品类上万种……一年一度的省药品招标“大考”将在本周六(6月20日)拉开帷幕。这也在新医改方案公布后的首次省级药品招标,谁将入围,谁会淘汰,牵动众多药企及商业企业的心神经。
  根据新医改的精神,降低药价,减少流通环节将是该次药品招标的重要指导精神。而从药厂到医院之间曾经布下的层层流通环节,涉及上万流通商业企业,他们面对这种必然的洗牌,将何去何从?或许可以这样说,该轮招标目录名单已经部分决定了一些商业流通企业未来的命运。
  两票制实施一波三折
  “每年都是一次考试。”一位年药品销售额有5个亿左右的广东药企总经理说。“医药招标的公开性越来越透明,而中小企业的前景并非看好。”在记者拿到的修改得密密麻麻的招标方案第三稿的电子文档上,每个变动,都涉及到药企的生存和发展。“外省已经压低了价格,让中小型药企的话事能力大大打了折扣。”
  据了解,今年1月,卫生部等六个部委已经联合出台了药品招标采购新规,改为“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市辖区以外或边远地区可以允许“三票”、有二级经销商,但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2个二级经销商。
  而这一策略是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在2007年首先提出的,但由于实施上的难度,在2007年的采购中并未真正实施。相关统计显示,广东省目前有近2000多家药品经销商,多数规模小、区域覆盖较小。
  针对各种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2008年广东省的采购方案明确规定“所有入围品种对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不得进行转配送,严格执行两票制”及“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2个二级经销商”。然而,此规定却遭到30多家药企的联名抵制,其中不乏一些大型医药公司,如哈药集团、上药集团、石药集团、华北制药集团、白云山制药总厂等。
  放松至四票,渠道洗牌仍难逆转
  发生在2008年的药企集体炮轰医药招标“两票制”的风波,在今年未再出现。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种新规矩的设定,实际上已经是多方利益群体沟通与协调的结果。
  这一新规定,打破了大型商业流通公司对医药配送的垄断和控制,被业内视为引发广东医药商业市场重新洗牌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实施两票制,实力较弱的中小商业公司无疑将被淘汰出局。在第三稿中被修改为1-4名经销商进行配送,或许对中小医药商业公司是一个喘气的机会。”一位一直为中小型药企做经销商的小型配送公司的负责人说。
  “两票制”因未能理顺药品生产与销售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在重重阻挠与争议中走向没落。因为“两票制”具有垄断之虞。药品生产企业担心,如果所有药品都集中到几家商业公司,无形中会为他们形成市场垄断提供合法的政策温床。面对商业公司的强势市场话语权,作为医药产业链上游的生产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商业公司稍有“忤逆”之心,将会受到商业公司的“封锁”(不给予市场配送),生产企业将会丢掉某些区域的市场份额,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隐性风险。
  近日,经过多次修改的广东省药品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了《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三稿。记者从此稿了解到,广东省2009年度的挂网采购方案将要求生产商原则上制定经销商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而对于某一入围品种,必须在每个地级市报名的经销商中选择委托配送的经销商,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个经销商。
  最新实施方案还显示,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或代理商购货、结算及开具发票;代理商的发票必须由生产商开具。每个入围具体品种的配送经销商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从事医药行业多年的刘先生认为,这样看来,“两票制仍旧很难一刀切地执行,既然经销商可以从代理商那里开具发票,那么两票制有可能演变为三票制或四票制。”换言之,“‘两票制’在打折扣地实施,但是流通渠道的格局重新划分是大势所趋。”刘先生笑着说。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09-06-18